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吉祥物征集规则

一、参赛人员资格
本次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吉祥物征集面向院内外的专业及非专业设计人员。

二、参赛作品的要求
1、每个参赛人可提交1~2份参赛作品。
2、参赛作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参赛人应该提交一套完整的参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创意理念),包括全彩色版设计图稿。
(2)一份参赛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应由一个或者一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卡通形象组成。
(3)参赛人应给每一个参赛吉祥物的卡通形象取一个名字。
(4)用具体文字说明参赛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

三、吉祥物设计评选标准
评委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确定入选决赛范围的参赛作品:
1、必须形象可爱,深受大众的欢迎,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的认同。
2、必须具有医疗卫生文化特色。
3、应体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的理念识别系统精神及医院文化要求。
4、应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小到别针,大到一人高的卡通形象;适用于各种材质:无论金属制品还是绒毛玩具;适用于各种领域:如商业宣传产品(T恤、背包、水杯、文具、徽章等)和二维、三维动画(电视、因特网、光盘、手机等)等。
5、必须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形象,有别于其他机构和活动的吉祥物设计,拥有设计专利权。
6、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能够使其具有故事性和人格化。

四、提交参赛作品的程序
1、参赛文件应由参赛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挂号信邮寄、电子邮件传送和本人直接提交到以下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健康服务部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新农街2号 邮编:401320 E-mail:Bnyy1940@126.com
参赛人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并及时查阅其参赛文件是否被及时送达。
大赛办公室对应邀参赛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提交参赛文件的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18:00,以参赛文件送达大赛办公室时间为准。大赛办公室在确定参赛作品是否及时送达时,不考虑参赛人邮寄或快递出参赛文件的日期和时间。大赛办公室不接受任何在交稿截止期限后送达的参赛文件,即便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3、所有提交至大赛办公室的参赛作品一概不予退还。
4、大赛办公室将以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进入决赛的参赛人,并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最终获选的参赛人。

五、奖金
1、最终获选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吉祥物参赛作品的参赛人将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3000元(税前),入围决赛的3件参赛作品的其余参赛人将各获得奖金人民币300元(税前)。
2、参赛人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承担并缴纳前述奖金的税金。

六、争议
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义,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大赛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我院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七、 法律
本次设计大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进行解释。